在中國教育史、文學史上,許多著名教育家同時又是作家,桃李滿天下,佳作傳古今,承傳了燦爛的民族文化與人文精神。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我們敬仰的葉圣陶先生。在當前素質教育發展與新課程改革推進的過程中,同樣有不少教師,在努力提高教學水平的同時,還以自己的文學實踐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學生;既取得了良好的教學效果,又為當代文壇增添了別樣的色彩,成為一種值得重視的文學現象。
為了弘揚葉圣陶先生的文學精神與教育思想,鼓勵教師的文學創作,展現文學活動在“立德樹人”教育根本任務中的獨特作用,推舉富有文學情懷與教育理想的作家型教師,促進校園文學繁榮,豐富校園文化內涵,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特設立“葉圣陶教師文學獎”,由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校園文學委員會和蘇州市吳中區甪直鎮人民政府聯合承辦。
一、指導思想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貫徹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推出立足教育、體現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優秀文學作品。
二、評獎范圍
1.參評作者為國內教師,作品體裁包括:詩歌(含散文詩)、散文、小說(含童話、寓言)、劇本、報告文學等。
2.評選對象為評獎年限內由中國大陸地區經國家批準的報紙、期刊、出版社發表的文學作品。
3.符合評選要求的作品可以成書形式,亦可以單篇(專輯、系列)形式參評;單篇(專輯、系列)作品原則上應不少于8000字(詩歌150行)。
4.不接受多人合集、個人多體裁合集參評。
5.參評作品限漢語文本;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作品,以漢語譯本參評。
三、評選標準
1.重視作品思想性、藝術性統一的原則。所選作品應有利于倡導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有利于樹立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文化觀;對于深刻反映當代教育改革發展面貌、塑造新時代師生形象、書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精神的作品,予以重點關注。同時要兼顧題材、主題、風格的多樣化。重視作品的藝術品位,鼓勵藝術創新,尤其鼓勵那些激發當代青少年閱讀興趣、富有藝術感染力的校園文學作品。
2.重視作品的育人功能,作品應體現純正、良善的美育特色,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有利于提高青少年文學素養,形成高雅的審美趣味和良好的審美能力。
四、評獎組織機構
1.在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領導下,成立組委會和評委會。
2.組委會負責宣傳組織、頒獎典禮等事務工作,由主辦、承辦單位以及社會各界賢達人士組成,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書長一名。
3.評委會負責評獎工作,由在文學界有影響并且熟悉教育工作的作家、評論家、編輯家和文學組織工作者擔任評委,以確保評選工作的導向性、權威性與公開性、公正性。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書長一名。
4.評獎辦公室設在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校園文學委員會秘書處,負責評獎日常事務。
五、評獎程序
1.參評作品征集。評獎辦公室在媒體上發布評獎公告;各學校、市(縣)教科研單位、文聯(作協)、文學報刊社、出版社根據公告要求推薦參評作品;原則上不接受教師個人申報。
2.初評入圍作品公示。初評委員會根據評選標準對參評作品進行初選,確定入圍作品,并在網站公示。
3.終評定獎。終評委員會以投票方式選出獲獎作品。
4.頒獎。通知獲獎者參加頒獎典禮,在相關媒體公布獲獎名單;向獲獎者頒發證書(獎牌)、獎金,向獲獎者單位頒發“支持教師文學創作先進單位獎”,向出版、刊登獲獎作品的出版社、報刊社的責任編輯頒發“伯樂獎”。
六、評獎紀律
1.為確保評獎的權威性與公正性,發布評獎結果的同時公布評委會人員名單。
2.為確保評獎的嚴肅性與公正性,杜絕行賄受賄等違法亂紀行為和人情請托等不正之風。
3.實行回避制度。參評教師及其親屬、責任編輯、參評作品推薦單位負責人,以及一切有可能影響評獎公正的人員,均不得擔任評委。
七、評獎經費
評選活動經費由蘇州市吳中區甪直鎮人民政府提供。
八、其他
1.本評獎活動每三年一屆。
2.本條例由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校園文學委員會負責修訂、解釋。
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
葉圣陶教師文學獎組委會
2020年12月10日修訂